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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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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標編號、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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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訂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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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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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11/ 623-2009
薯類食品衛生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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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4.3理化指標表1中刪除“砷、鋁、黃曲霉毒素B1”; 2、4.3.理化指標表1中“鉛”修訂為≤1.0mg/kg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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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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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11/ 622-2009
果仁、堅果制品衛生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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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4.3理化指標表1中“鉛”修訂為≤0.2mg/kg,增加“咖啡豆鉛≤0.5mg/kg”; 2、4.3理化指標表1中刪除“砷”; 3、4.3理化指標表1中增加“花生鎘≤0.5mg/kg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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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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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11/ 621-2009
固態含茶制品衛生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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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3理化指標表1中刪除“總汞、總砷、鎘、亞硫酸鹽、黃曲霉毒素B1”。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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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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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11/ 620-2009
蔬菜干制品衛生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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刪除4.3理化指標表1中“總砷、總汞、鎘、亞硝酸鹽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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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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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11/ 619-2009
水果干制品衛生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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刪除4.3理化指標表1中“總砷、總汞、鎘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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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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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11/ 617-2009
熟制水產品衛生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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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4.3理化指標表1中“無機砷”修訂為≤0.5 mg/kg,增加“魚類及其制品無機砷≤0.1mg/kg“; 2、4.3理化指標表1中“鉛”修訂為≤1.0mg/kg,增加“海蜇制品鉛≤2.0 mg/kg”; 3、4.3理化指標表1中增加“肉食性魚類及其制品甲基汞≤1.0mg/kg”; 4、4.3理化指標表1中增加“鳳尾魚、旗魚制品鎘≤0.3 mg/kg”; 5、4.3理化指標表1中“多氯聯苯”修訂為≤0.5mg/kg(多氯聯苯以PCB28、PCB52、PCB101、PCB118、PCB138、PCB153和PCB180總和計); 6、4.3理化指標表1中增加“鉻≤2.0mg/kg”; 7、4.3理化指標表1中增加“N-二甲基亞硝胺≤4.0μg/kg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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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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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11/ 616-2009
熱凝固蛋制品衛生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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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4.3理化指標表1中增加“皮蛋及皮蛋腸鉛≤0.5mg/kg”; 2、4.3理化指標表1中刪除“總汞、無機砷”; 3、4.3理化指標表1中增加“鎘≤0.05mg/kg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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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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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11/ 615-2009
速凍肉制品衛生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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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4.2理化指標表1中“揮發性鹽基氮”修訂為≤15mg/100g”; 2、4.2理化指標表1中增加“畜禽內臟、肉制品鉛≤0.5mg/kg”; 3、4.2理化指標表1中刪除“無機砷”,增加“總砷≤0.5mg/kg”; 4、4.2理化指標表1中增加“畜禽肝臟、肝臟制品鎘≤0.5mg/kg,畜禽腎臟、腎臟制品鎘≤1.0mg/kg”; 5、4.2理化指標表1中增加“鉻≤1.0mg/kg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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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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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11/ 614-2009
谷物粉制品衛生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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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4.3理化指標表1中“鉛”修訂為≤0.2mg/kg; 2、4.3理化指標表1中刪除“總砷、鋁”; 3、4.3理化指標表1中“黃曲霉毒素B1”修訂為“黃曲霉毒素B1(玉米制品)≤20μg/kg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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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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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11/ 613-2009
方便面米食品衛生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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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4.3理化指標表1中“鉛”修訂為≤0.2mg/kg;增加“麥片、面筋、八寶粥罐頭、帶餡(料)面米制品鉛≤0.5mg/kg”; 2、4.3理化指標表1中刪除“鋁、總砷、黃曲霉毒素B1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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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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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11/ 612-2009
食用大豆組織蛋白制品衛生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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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3理化指標表1中刪除“無機砷和黃曲霉毒素B1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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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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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11/ 520-2008
生食肉類產品衛生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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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4.5理化指標表2中“總汞”修訂為≤0.05mg/kg; 2、4.5理化指標表2中刪除“無機砷”,增加“總砷≤0.5 mg/kg”; 3、4.5理化指標表2中刪除“亞硝酸鹽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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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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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11/ 519-2008
生食水產品衛生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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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5.4理化指標表2中刪除“總汞”,“甲基汞”修訂為≤0.5 mg/kg,增加“肉食性魚類及其制品甲基汞≤1.0mg/kg”; 2、5.4理化指標表2中“鉛”修訂為≤1.0 mg/kg(去除內臟),增加“甲殼類、魚類鉛≤0.5mg/kg,雙殼類鉛≤1.5 mg/kg”; 3、5.4理化指標表2中增加“甲殼類鎘≤0.5mg/kg,雙殼類、腹足類、頭足類、棘皮類鎘≤2.0mg/kg(去除內臟)”; 4、5.4理化指標表2刪除“鉻備注”中魚貝類食物類別; 5、5.4理化指標表2中刪除“PCB138和PCB153”,將“多氯聯苯”修訂為≤0.5mg/kg,并刪除其備注中海產魚、貝、蝦食物類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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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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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11/ 518-2008
食用調味油衛生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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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4.3理化指標表2中刪除香辛料調味油“總砷、黃曲霉毒素B1、苯并(a)芘”; 2、4.3理化指標表2中香辛味調味油“鉛”修訂為≤3.0mg/kg; 3、4.3理化指標表2中刪除“汞”; 4、4.3理化指標表2中增加橄欖油 “酸值(以氫氧化鉀計)≤4.0mg/g;過氧化值≤0.25g/100g,檢測方法分別按GB/T 5530和GB/T 5538執行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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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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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11/ 517-2008
液態調味品衛生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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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4.3.1理化指標表2中增加 “調味料酒總砷≤0.5mg/kg”; 2、4.3.1理化指標表2中魚露、蝦油、調味料酒“鉛”修訂為≤1.0mg/kg; 3、4.3.1理化指標表2和4.3.2理化指標表3中刪除“多氯聯苯”; 4、4.3.2理化指標表3中刪除香辛料調味汁“總砷”; 5、4.3.2理化指標表3中香辛料調味汁“鉛”修訂為≤3.0mg/kg; 6、4.3.2理化指標表3中刪除“黃曲霉毒素B1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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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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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11/ 516-2008
半固態(醬)調味品衛生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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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4.3.1發酵型半固態(醬)調味品理化指標表2中:
(1)蝦醬“鉛” 修訂為≤1.0mg/kg;
(2)刪除蝦醬“總汞”;
(3)刪除蝦醬“多氯聯苯”。
2、4.3.2非發酵型半固態(醬)調味品理化指標表3中:
(1)番茄醬、芝麻醬、辣椒醬、花生醬、芥末醬、風味醬、沙拉醬、蛋黃醬、其他復合調味醬(火鍋底料、火鍋蘸料)“砷”修訂為“總砷”≤0.5mg/kg,蠔油“無機砷”修訂為≤0.5mg/kg;
(2)花生醬、沙拉醬、蛋黃醬“鉛”修訂為≤1.0mg/kg,芥末醬“鉛”修訂為≤3.0mg/kg;
(3)刪除辣椒醬、番茄醬“鎘”;
(4)刪除番茄醬、辣椒醬、蠔油中“總汞、鉻”;
(5)刪除“氟”;
(6)刪除芝麻醬、辣椒醬、風味醬、其他復合調味醬(火鍋底料、火鍋蘸料)中“黃曲霉毒素B1”。花生醬“黃曲霉毒素B1”修訂為≤20μg/kg;
(7)刪除“亞硝酸鹽、多氯聯苯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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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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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11/ 515-2008
固態調味品衛生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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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4.3.2理化指標表3中香辛料調味粉“鉛“修訂為≤3.0mg/kg; 2、4.3.2理化指標表3中增加“食用鹽鎘≤0.5mg/kg”,刪除香辛料調味粉“鎘”; 3、4.3.2理化指標表3中刪除香辛料調味粉和復合調味料中的“總汞”; 4、4.3.2 理化指標表3中刪除“銅、二氧化硫、多氯聯苯、黃曲霉毒素B1”; 5、4.4.2微生物指標表5中復合調味料“菌落總數”修訂為≤10000a(CFU/g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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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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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11/ 505-2007 代用茶衛生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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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刪除3.1術語和定義中“銀杏茶”文字內容; 2、4.3有害物限量指標表2中刪除“亞硫酸鹽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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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中析檢測收到客戶的檢測需求委托。
2、確立檢測目標和檢測需求
3、所在實驗室檢測工程師進行報價。
4、客戶前期寄樣,將樣品寄送到相關實驗室。
5、工程師對樣品進行樣品初檢、入庫以及編號處理。
6、確認檢測需求,簽定保密協議書,保護客戶隱私。
7、成立對應檢測小組,為客戶安排檢測項目及試驗。
8、7-15個工作日完成試驗,具體日期請依據工程師提供的日期為準。
9、工程師整理檢測結果和數據,出具檢測報告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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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語
以上為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發布《薯類食品衛生要求》等18個食品地方標準修改單的通告的檢測服務介紹,如有其他疑問可聯系在線工程師!
本文關鍵詞: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發布《薯類食品衛生要求》等18個食品地方標準修改單的通告,標準公告 本文鏈接:http://www.safetpod.com/jcxm/bzgg/2025-01-24/13585.html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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